微信扫一扫
关于规范户外牌匾设置、
保障消防通道畅通的告知书
尊敬的各位商户、业主:
2025年4月29日辽阳火灾敲响了消防安全警钟,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彻底消除因牌匾设置影响消防通道通行、消防功能使用及人员疏散等消防安全隐患,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部署,将对临街商铺户外广告牌匾进行全面排查,现将相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辖区内所有临街商铺(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零售、餐饮、服务等各类经营场所)设置的户外牌匾。
二、整治内容
1. 占用消防通道:排查牌匾是否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影响消防车通行及人员紧急疏散逃生。
2. 影响消防救援:查看牌匾是否影响消防救援窗口正常开启、使用,或在火灾发生时阻碍消防人员从外部进行救援作业。
3. 结构安全隐患:对牌匾的材质、安装结构进行检查,对于存在松动、锈蚀、老化等安全隐患,可能在恶劣天气或火灾等紧急情况下坠落,威胁人员安全的牌匾进行整治 。
三、整治要求
接到整改通知后,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自行检查及整改,确保广告牌匾设置符合消防安全及市容管理要求,保障紧急情况下消防救援通道畅通,坚决杜绝影响消防功能的安全隐患。
四、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对于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根据《鞍山市户外牌匾设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设置牌匾禁止遮挡玻璃幕墙、窗户或者占用、堵塞楼梯间、通风口、消防通道等公共设施。经责令整改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消防安全,人人有责。希望各商户、业主深刻吸取辽阳“4.29”火灾事故教训,积极配合整改工作,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
感谢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岫岩满族自治县城乡
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5月22日
编辑:荀颂
统筹:付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