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真大!伪造车祸现场想骗保,岫岩公安及时识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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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跃军于 2020/11/22 19:20:36 发布
来源:王大伟警民合成作战室
作者:王大伟警民合成作战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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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岫岩县公安局成功打掉一个特大系列骗保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7人,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有效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
8月25日,岫岩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某财产保险公司辽宁分公司报案称:在鞍山市岫岩县三家子镇发生的一起三车相撞交通事故,有故意伪造的嫌疑……
接到报案后,经侦大队深感案情重大,立即向岫岩县局和鞍山市局经侦支队汇报了案情。随后经侦大队全员参战,对案件进行了细致的分析研判,大家一致认为,此案应以主犯盖某的汽车修配厂为中心开展工作,要寻找突破口、抓住薄弱环节侦破此案。就这样,经过秘密的走访调查,一位名叫王某的汽车修理工进入了警方视线。民警们随后数次驱车200多公里,前往重大嫌疑人盖某的汽车修配厂,围绕王某展开前期侦查。侦查员返回队中,将侦查情况向大队做了汇报,大队决定,将犯罪嫌疑人王某传唤过来。经审,王某对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骗取巨额保险赔偿金的犯罪事实拒不交代。后来在民警们出示大量铁证时,才开始慢慢交代了其受主犯盖某的指使,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违法犯罪事实。此时,民警们感觉这起案件不会如此简单,主犯盖某的作案手法娴熟,更不会就干这一起案件,必须深挖再深挖。
随后,民警们通过“人找车、车找案、案再找人”的侦查模式……终于使一个涉案10几人、作案60余起、骗保数额200多万元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涉案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巨大,案情触目惊心!岫岩县局立即成立“10.12”专案组,经过20多天的昼夜奋战,终于将前期侦查工作顺利完成,抓捕条件业已成熟。11月6日清晨6时许,由岫岩县局80余名警力组成的抓捕队伍集结出发。在鞍山市局经侦支队的紧密配合下,兵分多路开展抓捕及审讯工作。经过了10几个小时的艰苦鏖战,所有犯罪嫌疑人悉数到案。抓捕过程中,全体参战民警充分发扬了顽强拼搏的精神,在预订地点蹲守时没有一人叫苦喊累,抓捕过程中各个奋勇向前,毫不畏缩,第一时间将团伙主犯盖某抓获。
在犯罪嫌疑人相继落网后,主犯之一的于某还在狂逃挣扎中。专案组神经紧绷,连续派出10余名警力对于某进行围追堵截。于某先是在鞍山市内多个路段开车疯狂逃窜,而后驾车一路向南开到海城边界时,又瞬间掉头向辽阳方向逃离,警车一路紧追不舍,惊险场面如同一场警匪电影,最终在辽阳边界将逃窜的犯罪嫌疑人于某抓获,至此涉案人员全部到案。

经审,犯罪嫌疑人盖某等人交待:2015年,盖某在鞍山开了一家汽车修配厂,不久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某财产保险公司辽宁分公司理赔员于某,两人关系“越处越到位”。面对每天送来的伤痕累累汽车,盖某突发奇想,利用故意制造的交通事故假现场骗点钱花没有问题吧?当他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于某时,两人一拍即合。于是,盖某发动自己的亲朋好友 ,从2016年至案发,先后制造交通事故假现场60余起,涉案金额200余万元。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13人,依法采取监视居住4人,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保险诈骗罪,是指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保险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保险诈骗主要包括以下五种情形:
1.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4.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5.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警方提醒:利用汽车保险骗保,是违法犯罪行为,要受到法律制裁,广大车主朋友千万不可因贪小便宜而吃了大亏!